关于印发《惠州市志愿者培训管理制度》的通知

2014-11-26 13:41:00

惠文明办〔2014〕90号

各县(区)文明办、市直和驻惠各有关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

  现将《惠州市志愿者培训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惠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

  2014年11月25日

惠州市志愿者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惠州市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提升志愿服务队伍综合素质,更好地推动我市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培训目标

  (一)树立服务理念。通过有序培训,使志愿者深刻理解志愿服务的意义和理念,了解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目标、使命和宗旨精神,促进志愿者的个人目标与志愿服务组织的目标达成一致。

  (二)提高服务能力。一是使志愿者掌握服务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及态度,确保服务质量达到应有的水平。二是提升骨干志愿者的管理、策划、组织、协调、沟通、应变等一系列能力,发挥志愿者骨干在开展志愿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三)培育志愿文化。培育和宣传志愿者奉献爱心、提升自我、善行义举的志愿服务文化,引导每个志愿者在“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同时,提升自我价值,充实人生,使志愿服务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二、总的原则

  坚持“重点安排、逐步普及、全面提升”的原则,分类制定志愿者培训工作标准,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依托行业协会、专门学会、社区宣传教育阵地、道德讲堂、各类学校,以及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办学资源和办学场所,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培训类型和内容

  根据志愿者资历和服务要求,志愿者培训分为四种类型:一是新进志愿者培训;二是骨干志愿者培训;三是专业志愿者培训;四是项目志愿者培训。

  (一)新进志愿者培训

  培训课程主要针对新进志愿者,新进志愿者是指注册后参加志愿者服务累计不足100小时的志愿者。培训内容:一是在志愿者注册时,通过资料阅读、网上答题的方式,对志愿者进行权利义务、基本理论、服务宗旨等方面的入门学习;二是对志愿服务理念、类型、领域、技巧、素质要求,以及所在志愿组织基本情况、目标宗旨等基础知识进行培训。

  (二)骨干志愿者培训

  培训课程主要针对骨干志愿者,培训分两类:

  1.以社区志愿者骨干、惠州志愿服务站志愿者为主要对象,围绕志愿服务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以及志愿者申请注册、登记管理、志愿服务信息发布等,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业务培训。

  2.以具备一定领导管理、策划和组织能力,并且参与志愿服务累计总时数超过100小时的志愿者,各区(县)及街道(镇)志愿服务组织的正副会(队)长为主要对象。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沟通、协调、团队建设,服务项目的策划、运营、评估,以及团体活动、服务实践等方面。

  (三)专业志愿者培训

  组织好专业志愿者培训,把困难群众、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帮教对象作为服务重点,围绕家政服务、文体活动、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援助、应急救援、扶贫济困、环境保护和网络文明传播等内容,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项目志愿者培训

  培训课程主要针对参与特定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培训内容以特定服务项目及大型活动所需的专业技能、理论知识、实操能力为主。

  四、培训课程

  志愿服务培训课程包括两个方面:通用培训、专业培训。

  1.通用培训

  主要使志愿者具备志愿服务必需的知识技能,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服务精神和服务能力。通用培训课程包括:

  (1)志愿服务理念培训

  (2)志愿服务礼仪培训

  (3)应急救援、志愿者自护、医疗常识培训

  (4)志愿服务心理培训、团队意识培训

  (5)文化知识培训

  (6)志愿服务技能培训

  2.专业培训

  重点对象是专业志愿者,根据服务岗位的专业要求,实施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技巧的培训。

  五、组织管理

  1.惠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统筹协调全市志愿者培训工作,指导和帮助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开办培训课程,负责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理事单位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及骨干、联合会直属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及其骨干、秘书处直接管理的品牌服务项目志愿者,以及惠城区内的志愿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惠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将通过与大专院校等有关单位合作,建立志愿服务培训基地,开办短期培训班,对培训对象进行轮训。

  2.各县(区)志愿服务联合会负责统筹协调本县(区)志愿者培训工作,指导和帮助本县(区)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开办培训课程,负责本联合会理事单位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及骨干、联合会直属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及其骨干、秘书处直接管理的品牌服务项目志愿者,以及本区域内的志愿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培训。

  3.部门单位志愿服务组织、街道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各界志愿服务组织负责本组织直接管理的服务项目和新进志愿者培训。应定期组织新进志愿者培训,其上级组织应提供指导、支持和帮助。各志愿服务组织开办的培训课程,应在bt365体育在线娱乐场发布培训信息,本组织成员可优先参加。

  4.各志愿服务组织应建立和健全本组织的培训制度,组建开展各类志愿者培训的人才队伍,制定本组织的培训计划,完善培训课程设置,对新进志愿者、项目志愿者的培训要实行全覆盖,同时定期组织骨干志愿者培训,促进志愿服务的长效发展。

  5.新进志愿者培训不记录时长。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上(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及以上的)志愿者培训记录时长,先由组织培训的志愿服务组织将培训课程向惠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秘书处报备,由主办该项培训的志愿服务组织信息管理员进行记录,以小时计,作为志愿服务时长。凡完成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上志愿者培训的志愿者,可获得由惠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

  6.各志愿服务组织要加强培训纪律,严格考勤。参加培训的志愿者要按时上课和参加各项培训活动,认真做好笔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先请假。

  7.志愿者都要经过培训才能上岗,并要跟踪掌握志愿者接受培训、参加服务的情况,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和服务任务。志愿者参加培训的参与率和培训情况将作为志愿组织和志愿者评优的重要依据。

  8.请各县(区)、市直各行业协会将年度志愿服务培训计划报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秘书处。(联系人:孔舒媚,联系电话:2831536,邮箱:hzzyfww@163.com